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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关于保证检测工作独立性、公正性和诚实性声明

 

为确保检测中心第三方公正地位和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诚实性,我作为检测中心的最高管理者和法定代表人郑重声明:

1)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准确、公正、诚信的服务;

2)本检测中心的运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第21号)、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检测工作的程序,执行检测标准和规范;

3)本检测中心向社会提供的检测结果,以检测数据为依据,以标准规范为准绳,将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4)对客户的技术、资料、数据、专利商业机密国家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5)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接触用户提供的资料、样品和检测数据;本检测中心任何人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检测数据、结果和有关信息;

6)决不参与任何有损本检测中心判断独立性和检测诚实性的活动;

7)本检测中心所有人员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8)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南京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