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3年第12号:《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自2024-06-01起实施,原《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同时废止。
本文件代替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与GB 175-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更改了水泥组分的规定;
2. 删除了天然石膏“二级以上”的规定;
3. 更改了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技术要求;
4. 删除了“活性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料”的规定;
5. 更改了石灰石和砂岩的要求并增加亚甲蓝值的检验方法;
6. 删除了“窑灰”材料;
7. 删除了复合硅酸盐水泥的 32.5、32.5R 强度等级;
8. 增加了水溶性铬的限量和测定方法;
9. 更改了碱含量的规定;
10. 增加了压蒸安定性合格的要求,并列为型式检验项目;
11.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水泥的 3d 抗压强度指标;
12. 更改了细度要求;
13. 增加了水泥放射性核素限量和测定方法;
14. 更改了组分测定要求;
15. 删除了“编号及取样”中对 10×10⁴ t 以下生产能力的规定;
16.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
17. 增加了型式检验和检验频次的要求以及判定规则;
18.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
19.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
20.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
21.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机构的规定;
22.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